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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对我们公司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在,我们公司在原有寄递安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关于寄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及发现违禁品后的处置预案,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操作规范、加强了内部培训,我们将与司法机关一起筑牢国际快递物流寄递安全防线。”
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对于检察建议书的回复。而这份检察建议书的制发,还要从一起通过寄递方式走私制毒物品案说起。
2021年2月,该公司在查验寄往国外的包裹时,在一个包裹破损的包装盒一角发现有白色粉末掉落,该公司主管随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经查,被不法分子重重伪装后藏匿于包装夹层内的白色粉末是伪麻黄碱,可用于提取冰毒。
很快,快递的寄送者张某等人被抓获到案。2021年9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走私制毒物品罪对张某及其同伙提起公诉。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罗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为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遏制利用寄递渠道走私违禁品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形成发现、打击、查处毒品犯罪的严密防护网,松江区检察院对办理的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毒品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发现了该公司的情况。
检察官认为该公司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值得肯定和表扬。但同时也在审查中发现,被告人张某在上述案件案发前,曾多次通过该公司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成功将麻黄碱和伪麻黄碱寄往境外,导致案件发生后难以溯源。
为推动国际快递企业加大对出口货运物品的查验和安检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通过寄递渠道实施走私违禁品犯罪的风险隐患,9月2日,检察官来到该公司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对该公司的作为予以肯定,同时向公司负责人深入了解该公司在工作中查验违禁品的难点,并结合办案实际提醒查验重点。此外,检察官还在现场查看了该公司的安检设备、安检及开箱验视流程等。
随后,检察官根据调研情况,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针对当前毒品寄递类犯罪极具伪装性、隐蔽性、迷惑性的特征,建议该公司在过机安检、开箱查验等传统技防人防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查验力度,避免一时疏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在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方面的培训,建立健全违禁品线索举报奖惩机制。9月21日,在三位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这份检察建议书通过线上公开宣告送达该公司。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开展落实工作,并及时回复。
寄递安全的守护不仅需要司法机关对相关犯罪的严厉打击,也离不开寄递企业的高度警惕和防范意识。后续,松江区检察院将持续用好检察建议,为寄递企业“开良方”,为社会治理“献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