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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14部浦东新区法规。
《规定》共34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规定》明确适用于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划定的路段、区域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商业化运营等创新应用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政府建立完善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政策措优化创新应用环境;市经济信息化、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相关推进机制;上海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
上海:推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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