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寄递电子烟产品 每人每天限寄一件



11月2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 

根据《通告》,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通告》还要求,对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和鉴别检测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属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跨境限量寄递参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实际上,在通告征求意见期间,部分快递企业就开始落实相关要求。以顺丰为例,在多个省份上线电子烟寄送数量限制提醒。提示信息显示,“内地互寄”每人每天限寄1次电子烟设备(含烟弹)数量不超过6个,合计烟液容量(液态雾化物)不超过12ml。

主要品牌快递企业表示,将按照通告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网点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客户、消费者和业务员的提醒。 

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人每天限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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