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同速点物流 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罚款6000元



青海同速点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海西分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罚款6000元

2024年06月25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就青海同速点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海西分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青海同速点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海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真真

住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福源小区63栋

品牌:极兔

二、案由

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

三、主要事实

2024年3月6日,在德令哈地区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专项检查时发现青海同速点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海西分公司所属营业场所在2024年3月5日19时56分未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交寄物品时工作人员未要求用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违法行为,交寄快件时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确保收集的实名收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办单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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