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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近日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韵达可转换债券”。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24.5亿股可转债,每股面值100元,即投资者可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2450万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在发行人于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市后向在册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
除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产生的库藏股外,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韵达可转债数量为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韵达股份的股份数量。可配售的可转债金额按照每股0.8462元的比例计算,再按照100元/股的比例折算成股数。每股为一个认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8466元。原股东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简称“韵达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条件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认购不足1份可转债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引》)执行,即不足1份的优先认购生成数按数量大小排序, 并将小的数结转给参与优先认购的原始股东,以达到最小核算单位一,循环进行,直至全部分配完毕。
发行人目前总股本为290,226.35万股。剔除公司从专户回购的700万股,289,526.35万股a股可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按照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比例,原股东最多可认购24,499,719股,约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2.45万股。由于少于一张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不仅可以参与优先配售,还可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认购。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原股东应在T日认购时足额缴纳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已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登记日为2023年4月10日(T-1日),当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与优先配售。
普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该认购简称“韵达债券发行”。每个账户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只(1000元),每10只为一个认购单位,超过10的数量必须是10的整数倍。每个账户最多认购10,000份(100万元)。如果超过订阅限制,订阅将无效。认购时,投资者不需要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4月11日(T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