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未告知客户,就将生鲜放门口10余小时!



近日,市民林女士向本报热线968820反映,她购买的生鲜快递在送达京东物流厦门嘉莲营业部后,未经她本人同意,被随意放置在家门口,长时间未得到妥善保鲜。京东物流方面表示,确实是快递员个人操作不当,已联动商家给予消费者全额退款,在补偿方面,还将进一步协商。

林女士通过网上平台购买了一份价值199元的佛跳墙生鲜食品。6月4日,该生鲜件由京东物流厦门嘉莲营业部负责配送。林女士称,她在等待收货的过程中并未与快递员通过话,也没有收到对方发来的短信提醒,直到当晚8点多,她开门发现生鲜快递被随意放在家门口,里边的冰袋已经融化。

物流信息显示,林女士的快递在6月4日早上9点多已签收——生鲜食品在门口放了长达10多个小时。

“物流公司派送不当,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林女士认为。

记者将林女士的问题反馈给京东物流。京东集团相关负责人称,快递员在派送生鲜件时,曾拨打客户电话但未联系上,所以直接把货物放在了客户家门口,确实是因为快递员个人操作不当导致生鲜品质受到影响。

该负责人说,考虑到对顾客的影响,物流公司方面已联动商家,给客户全额退款。此外,考虑客户体验,物流公司愿意再给予林女士6倍运费补偿。接下来,物流公司将继续与林女士沟通,协商赔偿事宜。目前,公司已对这名快递员进行相应处罚,并对其加强业务培训。

投递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东律师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收件人或代收人均有权当面验收查看。收件人或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其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件方式,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因此,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将快件放置在收件人家门口,违反相关规定。

许东表示,如果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导致收件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收件人可以向快递企业提出索赔要求。对于保价快件,赔偿金额应按照保价规则确定;对于未保价快件,则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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